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艺术教育)第一轮建设期将于2012年12月底结束。本轮建设期结束后,浙江省教育厅将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此,敦促基地各项课题持有者尽快完成结项工作,除同题申报并获准立项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教育、艺术单列)可按相关课题批准书中规定的结项时间结项外,其他课题最后结项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请有关老师抓紧课题研究和完成发表或出版(以著作为结项者,如联系出版困难,基地可协助联系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结项成果须按立项协议书标注项目资助名称,如:“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艺术教育)科研资助项目成果”、“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艺术教育)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等。
凡未按规定时间结项或未标注项目资助名称者,将作撤项处理,并不得申报基地第二轮建设期中的各项课题。敦请有关老师高度重视。特此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艺术教育)学术秘书处
201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