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地第二批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于即日进行。本次后期资助项目设论文发表后期资助项目和著作出版后期资助项目,具体研究方向为艺术史论、艺术教育、艺术文化学等,申报者须提供已完成的学术论文稿和著作稿。已承担基地各项课题且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同题获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者除外)。经评审立项后,论文在一级期刊发表者,发表后资助6000元,在二级期刊发表者,发表后资助4000元;著作出版资助4万元,由本基地统一出版,出版合同签定后由基地学术秘书处向有关出版社提供出版资助3-4万元(若有余款,余额部分用于作者的科研经费)。具体申报、评审、发表(出版)办法如下:
1.申请者于
2.基地学术秘书处于5月底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获得立项;
3.获立项的论文,由作者自行联系发表。获立项的著作,由基地学术秘书处统一出版(作者负责校对工作和接受出版社在编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咨询)
4.获立项的论文发表后,凭发表刊物原件在基地学术秘书处办理结项手续。基地学术秘书处即拨付资助款。获立项的著作出版后,凭出版物原件在基地办理结项手续。出版后若有余款,基地学术秘书处即予以拨付。
5.所有受资助的项目均须在论文或著作的适当位置标注“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艺术教育)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字样。
联系人:徐承;联系电话:28865802;Email:xchxucheng@163.com